幼童在家受伤,保姆和家政公司被告上法庭,判了

2024年03月29日 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由于工作繁忙生活节奏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聘请保姆照看孩子。如果在照顾过程中,保姆因疏忽导致孩子受伤,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刘某因其三岁的幼子小王的看护问题,与被告某家政公司签订《育儿服务合同》,其中约定:家政公司通过培训、考核选择合格的人员为刘某提供婴幼儿看护服务,服务期间将刘某有权选择更换服务人员,并有权追究因服务人员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若服务人员无经济能力或拒绝承担经济赔偿,由家政公司先行赔付。

2023年6月,家政公司安排被告张某提供看护服务。同年7月,被告张某在护理时不慎将小王从手中滑落跌至地面摔伤,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各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及家政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10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作为家政人员,在看护小王时不慎致其受伤,理应就小王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家政公司作为被告张某的管理方,其在与原告刘某签订合同时,承诺在其所管理的家政人员无经济能力或拒绝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下,就所赔偿范围承担赔付责任,因此其应当就小王的损伤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并判令家政公司就张某的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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